平陆县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一、总则(一) 编制目的为了提高处置水上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搜救行动,控制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扩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制定本预案
(二) 工作原则水上搜救应急工作坚持政府领导,社会参与, 依法规范的原则;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坚持防应结合,资源共享,团结协作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山西省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搜救预案》、《平陆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平陆县水上安全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四)适用范围(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行政区域通航水域内较大水上交通险情及突发事件的搜救应急行动
(2)发生在我县行政区水域以外的水上突发事件,可能威胁、影响到我县行政区水域交通安全或由上级单位指定或应其他水上搜救机构请求的水上搜救行动,参照本预案实施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全县水上搜救组织体系由县水上搜救应急指挥机构、咨询机构、应急救助力量等组成
(一)应急指挥机构1、县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及职责县政府根据需要成立县水上搜救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水上突发事件的搜救、善后工作
县政府搜救应急指挥部总 指 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县交通局局长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武警平陆支队、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支队、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