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阳光农廉网公开工作制度运城市阳光农廉网公开工作制度1、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制度2、党政干部值班约谈制度3、群众监督咨询反馈制度4、统计汇总梳理分析制度5、重大事项会商制度6、工作自查自纠制度7、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制度8、工作考核制度9、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制度为及时准确公开有关信息,使信息工作规范化、 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县(市、区)涉农成员单位、乡(镇、办)站所、及村(组)要按照运办发[2009]3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严格涉农信息公开工作
二、各类强农惠农政策等内容要自发布之日起一周内公开,并实行长期公开;干部承诺完成情况、“三资”管理情况、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季度性内容,每季度末予以公开; 需要每月进行调整或村级日常事务等随时性公开内容,每月末予以公开; 重大投资项目等内容要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程分段公开
三、市、县(市、区)涉农单位的公开资料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分别报送两级农廉办审核同意后,由市、县(市、区)阳光农廉网公开监管和服务中心登录入网;乡(镇、办)公开资料由分管领导初审,乡镇书记、 乡镇长审签并加盖公章,送乡(镇、办)纪委审核转服务中心登录入网;村级公开资料由支部书记、 村委主任负责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报乡(镇、办)纪委审核, 转服务中心登录入网
需会审会签或逐级审签的事项按程序办理,不得出现权责不明,推诿扯皮的情况
四、各单位、 各部门增加或出现涉农新政策、新项目应及时报同级农廉办审核予以公开,不准瞒报、 迟报或漏报
有废除或停止的涉农政策或项目要及时报同级农廉办备案予以核消
党政干部值班约谈制度为了在网络公开工作中, 及时高效有序地答复解决农民群众所咨询反映的有关事项,建立诚信,树立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县(市、区)直涉农部门和乡(镇、办)领导班子成员,在日常接待答复群众咨询外,要每月按规定时间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