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自查报告把“党管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毫不动摇、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正确把握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的辩证关系,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同时,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
以下是选人用人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选人用人自查报告根据市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PC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 宁组通〔 20PC〕58 号) 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PC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 20PC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况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 20PC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
20PC年 3 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 11 人,其中局机关6 人( 调研员 1 人,副处长2 人,副调研员 3 人) ,团体在编干部5 人( 团体办公室主任2 人,副调研员 3 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 个处室的负责人 ;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
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 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二、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况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 一)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