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地役权设定合同甲方(供役地所有权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身份证号:乙方(需役地所有权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身份证号: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设定通行地役权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 1 条 土地详情1
1 供役地信息(1)供役地地址:(2)面积:(3)所有权人:(4)现状:(是否有附属设施)(原装修情况)(原管道情况)(5)权利负担:(6)相关图纸详见附件
2 需役地信息(1)需役地地址:(2)面积:(3)所有权人:(4)现状:(是否有附属设施)(原装修情况)(原管道情况)(5)权利负担:(6)相关图纸详见附件
3 供役地附属设施情况(1)供役地上现存附属设施包括:(2)供役地上附属设施所有权人为甲方
第 2 条 利用目的2
1 双方同意设立以下第项的通行地役权:(1)人车通行地役权,即供役地可为需役地车辆、人员通行之用
(2)人员通行地役权,即供役地仅为需役地人员通行之用
(3)人员及特定设备通行地役权,即供役地仅为需役地人员及特定设备通行之用,特定设备包括:
(4)其他通行地役权:
第 3 条 利用方式及登记3
1 双方同意以甲方容忍乙方通行的方式实现地役权
具体为:(1)供役地的位置作为需役地车辆、人员通行之用
(2)该道路宽度为米,长度为米,走向为
(3)方应负责保持上述道路的畅通、平整并负责修复
(4)其他利用方式:
2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供役地上现存的附属设施,使用方式为:
3 地役权登记(1)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 日内到地役权登记机构完成地役权登记手续
(2)地役权登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 4 条 地役权期限4
1 本合同地役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 期限届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续签期限以书面协议为主
第 5 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5
1 为获得上述地役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费用
费用标准为:每年人民币(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