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讨论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讨论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学位讨论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 甲方(招生单位): 乙方(定向单位): 丙方(定向生本人): 丁方(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xx 兵团教导行政部门): 根据《202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方案”招生管理方法》,就丙方攻读博士学位讨论生事宜,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用丙方为 2024 年 ____________专业博士学位讨论生
二、甲方根据《一般高等小学同学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育计划对丙方进行培育
丙方学习期满、符合博士讨论生毕业条件,甲方准予毕业,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甲方授予博士学位
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甲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期间档案直接寄送乙方,乙方负责布置丙方工作
三、丙方在学习期间不转户口
乙方负责管理丙方学习期间的户籍关系和人事档案,保证丙方的学习时间
丙方学习期间的工资、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丙方党、团组织关系转入甲方,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党、团组织关系转回乙方
四、丙方必需遵守小学各项规则制度,按时完成学业
丙方在甲方的学习结束后,必需回乙方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 8 年(含 8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大学少数民族预科培育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强化培训基地的老师和管理人员服务期为 12 年)
五、丙方中途退学、受免职学籍处分,或因其他缘由不宜继续学习,由甲方退回乙方处理
丙方在学期间欲变动学籍(休学、延期毕业等),须提供乙方的同意证实,否则不予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并盖公章后,自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