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市多措并举确保特别困难群体温暖过冬 市多措并举确保特别困难群体温暖过冬 为仔细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做好 20xx 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工作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让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优待抚恤等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我市及时下拨救灾、低保、优抚、困难儿童等特别困难群众帮扶救助资金,确保各类特别困难群体温暖过冬
救灾资金、物资发放情况
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20xx 年我市及时安排发放各类救助资金 665 万元
对于受房屋损坏影响群众进行了紧急转移,发放衣服 500 套、棉被 430 套、单帐篷 260 顶、床 500 张,发放了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必备生活用品,并对灾民进行了妥善安置
针对农作物、草场受灾的情况,各地区实行有力措施帮助农牧区开展抗灾工作,打井抗旱,抽水排涝,调运饲草和筹措救灾款物,主动联系用工单位,安排部分重灾农牧民进城务工,有效增加其收入,提高自救能力
城乡低保救助情况
20xx 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 580 元(其中土右旗、固阳县 530 元); 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 5044 元
截至 12 月底,全市救助城镇低保对象8004 户,13084 人,支出救助资金 12670 万元; 救助农村牧区低保对象 13511 户,21840 人,支出救助资金 8050 万元
2024 年我市累计筹集城乡低保资金 36475 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财政下拨资金 25651 万元,市本级匹配 10824 万元
旗县区已发放资金 20240 万元,市区两级财政共结余资金约 15755 万元
特困人员供养情况
20xx 年,全市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 5000 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 8000 元
全年共救助五保对象 3443 户,支出救助金2024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