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常用工具安全使用作业指导书法律规范常用工器具的管理,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地区物业公司常用工器具的使用与管理。 3.职责 3.1 维保修部负责常用工器具管理的监督与指导。 3.2 维修部负责常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保养。 4.内容 4.1 基本要求 4.1.1 公用工器具应集中存放于仓库,由仓库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如需借出 ,须经维修部经理审批。 4.1.2 维修部对常用工器具应按资产台账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做到账物相符。 4.1.3 借用公用工器具需填写《工具、钥匙借用登记表》,使用完后及时归还。 4.1.4 公用工器具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责任人进行赔偿。 4.1.5 电动工具因绝缘降低等原因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4.1.6 电动机具的电源须具备漏电保护功能。 4.2 台钻、手提电钻和电锤的安全使用 4.2.1 使用时,严禁戴手套。工作场所需作隔音处理,避开产生噪音污染。 4.2.2 在铸件上钻孔时,必须常常提起钻头进行排屑和断屑,以防损坏钻头。 4.2.3 使用时应均匀用力,电动机外壳温度不得超过 70℃,发现异常现象须立即停止工作,查清原因,实行措施。 4.2.4 钻头的轴线方向应垂直于工作面,控制钻头不要摆动,以防损坏钻头。 4.3 各种类型砂轮机及切割机的安全使用 4.3.1 台式砂轮机应安装平稳、牢固,砂轮机的防护罩应完好。 4.3.2 砂轮片应无缺口和裂纹。 4.3.3 工作时人体必须偏离砂轮机转向平面,脸眼必须避开火花集中的方向,并佩戴护目镜。 4.3.4 对大型和特别工件进行打磨时,应注意实行固定装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3.5 带有托板的砂轮机,应注意使托板和砂轮之间的转动间隙控制在 3-5mm。 4.3.6 使用电动型材切割机,注意切割力必须平稳。 4.4 电、气焊设备的安全使用 4.4.1 电、气焊工作场地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4.4.2 焊接场地应清除周围的杂物、易燃易爆品、危险品。 4.4.3 焊接场所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质应实行安全防范措施。 4.4.4 施焊人应戴好面罩、焊工手套、穿好防护服,以防电弧焊渣灼、烧伤身体。 4.4.5 根据施焊工件的材料性质等条件,选择适宜的焊条牌号、直径及调整焊接电流。 4.4.6 焊接盛装过油类容器、可燃液体的管道应先清洗后方可进行焊接。必须开足够大的透气口。 4.4.7 在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应清除地面的可燃物和实行相应的防范措施。 4.4.8 焊割作业时,夹有焊条的焊钳、切割枪不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