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告印刷宣传品合同协议 广告公司制作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制作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各类制作费用: 手举牌:成品 25 元/个 画面:6 元/个 规格:40X60 喷绘:12 元/平米 不带安装名片:15 元/盒 2 盒起印 300 元/10000 张写真:22 元/米 材料:相纸亚膜、相纸亮膜传单:128 铜版纸 正度 16K 9 分 5/张 10000 起印 大度 16K 1 毛 1/张 10000 起印 绶带:12 元/条海报:40X60 150G 双胶纸 1000 份 2024 份 3000 份 5000 份易拉宝:2 米 X80:75 元/个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 米 8X120:140 元/个 X 展架:1 米 6X60:30 元/个 1 米 8X80:65 元/个二、付款方式: 月结:每月月底扎帐 以收据为凭证,每次取货时,将收据一并带回。 三、制作产品的时间: 1、甲方先完成广告产品的设计方案,乙方在双方商定好的时间内完成广告产品的制作,如乙方未能在双方商定的日期内完成广告产品的制作,乙方要赔偿甲方因广告产品交付延误这段时间内的经济损失。 2、乙方在制作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产品图样有不合格或者制作成成品后有可能与甲方图样不一样,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四、违约责任: 假如甲方发现印刷品数量不准确,并经查实后确认事实,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印刷时如有损坏,应在取货时当面说清。 假如无故缺少数量超过 200 份,五倍偿还假如无故缺少数量超过 1000 份,十倍偿还。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宣传品设计制作合同 甲方:常州莫泰兰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兰陵北路 516 号乙方: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和安装下列宣传品(详见以下表格),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常州莫泰兰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告制作二、支付方式: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广告制作安装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交付乙方全款。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以上费用。 四、乙方责任: 1、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设计出初稿,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甲方确认。 2、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