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物资内控管理办法生效日期:2009年4月7日修订日期:为加强对医院后勤物资的监督与管理,规范后勤物资采购、入库、领用等程序,达到节约开支、减少浪费、保证质量、保障供应的目的,参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预算编制每年年初由总务部根据历年物资使用情况及本年度工作任务,编制各类物资采购年度预算报计财部
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总务部根据年度预算编制每季度的采购计划并向计财部申报用款计划
对在预算范围内的物资采购,按照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和相关审批程序进行控制
对于预算外的物资采购,根据医院有关规定进行预算调整,报批后按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季度末,计财部根据实际的采购情况与本季度用款预算计划对比分析,编制总务部物资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二、物资申请对常规有库存的物资,由物资需求部门在物流网上填写《物资使用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或授权领用物品专人签字后报总务部
总务仓库负责人(保管员)对于有库存的各类常规物资根据安全库存量、储备定额以及使用部门报送的申请表编制采购计划,填写《物资采购请购表》报总务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批
对于特殊性应急物资,需求科室应填写《应急物资采购申请表》,注明所需物资的特殊性及申请理由,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务部
总务部负责人根据所采购物资的性质、金额、用量等情况,依照医院有关规定,签批采购方式,安排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仓库中无库存且临床使用科室用来应对突发事件的急需必须品,不需申请
三、物资采购为了便于管理,确保物品质量,采购应遵循如下原则:采购物品在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同一性能物品,选择性价比高、品牌、规格、型号统一的物品
对于应急、特殊且价值低于2000元的无库存物资,使用科室应填写《应急物资采购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务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批
使用科室、审计部可共同参与定价采购
价值低于1000元的,科室可先行垫付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