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HR-ZD-008-2012性质重要版本/版次A/0等级一般制定日期2012-06-06生效日期2012-06-12页数1/11跟进情况InterofficeCorrespondence内部公函To呈:总经理From由:人力行政部Cc抄送:各部门负责人Date日期:2012-06-12Sub事宜:关于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流程、表格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流程、表格员工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规定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辞职程序第三条: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15天(主管级及以上干部及技术类岗位30天,以下等同)向其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3天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部门主管应安排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接与清理,并详细填写《离职资料移交单》,离职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书面版资料、磁盘、合同、方案、业务联系部门的联系方式与工作进展状况及待办事项等
第六条: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物品移交手续,并详细填写《离职物品移交单》移交物品主要包括:公司价值在2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工作工具、公司工作证、名片、钥匙、其他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七条:以上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离职人员应到财务部进行在职期间的借款、还款等财务帐目清算,主要项目包括:1.员工拖欠未报销或未还的公司借款或业务预付款;2.员工应承担的赔偿金、抵押金或罚金;3.其他未尽款项
第八条:上述工作交接完毕后,请各部门主管在《员工离职审核表》上签字确认,人力行政部根据以上部门的清交记录状况,做最后的签字确认与薪金结算
第三章解聘程序第九条: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解聘程度或者是试用期被解聘的员工,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行政部提第1页共11页交《解聘申请审批表》,经过相关权限部门审核批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