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与电信网络合同恩施怡和国际大酒店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恩施州分公司互联网及虚拟网合作协议二 00 五年九月一日客户经理:罗朝红甲方:恩施怡和国际大酒店法定代表人:地址:恩施施州大道30 号乙方: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恩施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田代良地址:恩施市硒都大道32 号鉴于:1. 乙方可以提供光纤、虚拟网电话,甲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需租用乙方的光纤线路、虚拟网电话业务。2. 甲方需租用乙方的光纤线路接入互联网。3. 甲方需租用乙方的虚拟网电话业务。4.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光纤线路、虚拟网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第一部分虚拟网电话第一条租用标的物甲方新装的 240 部电话需组建成虚拟网电话。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2.1 甲方权利和义务2.1.1 甲方需购买一套 虚拟网计费管理系统(该系统必须符合乙方的计费要求 ) ,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的计费管理系统由甲方负责维护。 甲方酒店内的电话暗线部分由甲方负责维护,乙方对出现的故障点进行查找并协助甲方排除故障。2.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240 部需组建电话的详单 (见附件 1),并提供每个电话号码对应的4 位短号码。甲方需改造电话的设备类别应是乙种正机。2.1.3 甲方虚拟网内任何电话出现故障均可向乙方10000 申告。2.1.4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甲方不得使用其它运营商提供的IP 电话服务及拨号器、固话通和长途中继线等服务。2.2 乙方权利和义务2.2.1 乙方承诺按甲方要求开通所有240 部电话的市话功能、国内长途以及国际长途通话功能,乙方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或担保金。2.2.2 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服务质量要求,保证甲方虚拟网内电话的可用性。2.1.2 若协议执行期间国家出台新的服务标准或优惠政策,乙方则按新的服务标准或优惠政策为甲方提供电话服务,若协议执行期间,出现新的固定电话技术,则乙方同意按新技术标准服务甲方。2.1.3 乙方可以协助甲方进行计费设备选型,但设备由甲方自行投资建设。乙方不负责对甲方计费设备的维护工作。2.1.4 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开通电话,乙方承诺2005 年 10月 30 日前所有电话均处于可用状态,具体启用时间,由甲方提前 7 天通知乙方。2.1.5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在15 个日历日内完成电话布线工作。第三条费用及付费方式3.1 乙方免收甲方虚拟网内用户间用小号(4 位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