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会议销售服务规范制度名称会议销售服务规范编号受控状态第 1 条目的
为做好会议销售工作,提高营销部会议销售业绩,提高客人对酒店会议服务的满意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 2 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会议销售服务管理工作
第 3 条会议营销人员在开始会议销售工作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各种会议原则上由营销部负责,涉及租场地、住房、宴会等方面的大型综合活动由营销部会同餐饮部、客房部等共同接洽承办
2.准备好有关推介资料,如会议价目表、会议宣传资料、餐饮菜谱、租用设备价目表与名片、洽谈记录簿等,并按时与客人见面
3.带领客人参观会议场地及设施,做好介绍性推销
第 4 条会议营销人员在进行销售洽谈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洽谈时要确认客房、餐厅、会场及康乐设施的使用,明确客人要求和价格、结款方式等事项
2.洽谈过程中, 针对客人提出的要求,如酒店方面因场地限制或其他因素无法满足时,一定要向客人解释清楚,请求客人的谅解,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3.洽谈结束前,确认洽谈要点,签订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根据洽谈要求,填写会议接待通知、会议室使用通知、用餐通知等,按所涉及到的部门,一式多份,一份留存,其余送到有关部门,要求至少提前三天送达
第 5 条会议销售人员在会议期间需为客人提供以下服务,有效地提高客人的满意度
1.会议前一天,销售人员需与财务联系,了解会议方支付订金的情况,如未支付,要及时提醒对方
对信誉欠佳者, 可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老客人可酌情放宽有关限制,确保收齐所有款项
2.会议预订情况如有变化,应及时填写变更通知单通知有关部门;细小变化可电话通知
3.会前一小时检查会场的布置情况
4.会议期间,全方位跟踪服务,了解客人的反映,及时处理与协调有关问题,保证客人满意
第 6 条会议结束后,会议营销人员需做好以下工作,提高客人的满意率与忠诚度
1.会议结束时,及时与前厅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