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攻坚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XX〕105 号文件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20XX-20XX) 》的通知精神,发挥金融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现就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金融扶贫是我国扶贫攻坚进入新世纪以来,提出的创新理念,是社会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8337”发展思路,把坚持增加贫困农牧民收入、扶持发展脱贫项目为突破口,积极主动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切实促进本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主要内容( 一) 实施范围20XX年在全县 2 个镇、 3 个乡实施。( 二) 实施时间20XX至 20XX年,实施期限为5 年。( 三) 合作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伦县支行。( 四) 贷款规模根据上级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和担保补偿金额度,我县为区贫县,金额为 500 万。20XX年起第一季度不低于1 亿元,以后逐年递增。( 五) 支持对象1、贫困农牧户2、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 包括扶贫互助组织) 3、扶贫龙头企业( 六) 贷款主要用途1、从事种植、养殖、农畜产品加工、流通等农林牧生产经营活动。2、从事运输、多种经营、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产业链带动下的农牧业规模化生产经营活动。3、专业合作组织( 包括扶贫互助组织) 、扶贫龙头企业的设备购置、基地建设、厂房扩建、生产资料的购买等。( 七) 贷款额度1、单户贷款起点1000 元,最高额度为5 万元 ( 含) 2、从事专业化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最高额度为300 万元( 含) 。3、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 包括扶贫互助组织) 原则上最高额度为5000 万元。( 八) 贷款期限根据项目生产周期、销售周期等综合因数合理确定。一般不超过 3 年,最长不超过5 年,可随借随还、周转使用。( 九) 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上浮最高不超过40%。目前基准利率下,最高利率不得超过%。( 十) 贷款程序农业银行按照与扶贫办签订的贷款合作协议,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具体程序如下:1、金融扶贫富民农户贷村两委班子、驻村干部、苏木乡镇同意农业银行确定借款人提出申请扶贫办、财政推荐2、金融扶贫富民产业贷专业合作社申请苏木乡镇推荐专业合作社办认可扶贫办、财政推荐农业银行确定扶贫龙头企业申请三、贷款担保补偿金自治区连续5 年年均注入担保补偿金1000 万元,逐年递增。( 一) 贷款担保补偿资金管理1、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