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执行异议起诉状执行异议起诉状是一种法律文书,其主要用途是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提起异议,要求改变或撤销执行裁定或执行公证,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异议起诉的法律依据执行异议起诉状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法》(以下简称《执行法》)。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执行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六条等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执行裁定或执行公证提起异议,并在一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交异议起诉状,请求改变或撤销执行裁定或执行公证。二、起诉状的内容和形式异议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法院名称、受理法官和案号;2.起诉人和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所在地;3.提交异议的时间、地点、原因和依据;4.请求内容和理由;5.签名或盖章。异议起诉状应当根据法院规定的格式书写,并加盖起诉人的印章或签字,且需要提交一式两份。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起诉状的递交和受理异议起诉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应根据执行法院的规定进行。当事人可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或其他委托方式向执行法院递交异议起诉状。异议起诉状递交后,执行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并将异议起诉状送达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通知其提出答辩意见,并组织调查、听取证人证言等程序。执行法院应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异议起诉状,并在受理的三日内将异议起诉状副本送达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等相关当事人。四、起诉状的效力和意义异议起诉状的递交,不会中止执行裁定或执行公证的执行程序。但是,被执行人在异议起诉状递交之前提供的担保、保证不再执行等情况,执行法院应留置或冻结。异议起诉状受理后,执行法院应予以重新审查,如异议起诉状的请求成立,可以改变或撤销原执行裁定或执行公证,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之,执行异议起诉状是保护个人或企业合法权益的一种途径。当被执行人或其他当事人认为执行裁定或执行公证存在问题时,可以通过起诉状的形式提出异议,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