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文理学院修理改造工程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修理改造工程管理,法律规范工程的立项、审批、招标、施工、验收、审计、结算等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修理改造工程包括小学各类公用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修理改造,以及校内道路、桥梁、围墙、水电、管网、通讯、绿化环境等的修理改造
第三条 后勤管理处是小学修理改造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修理改造工程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 项目的立项与审批 第四条 小学每年 9 月底前接受下年度修理改造工程方案申报
申报时,相关部门(单位)应填写《z 文理学院修理改造工程申报表》,并统一报后勤管理处
属公个性质的修理改造工程由后勤管理处编制修理改造方案
未列入方案的修理改造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第五条 根据归口管理原则,试验室修理改造项目由试验室管理部门审核,教室修理改造项目由教务处审核,安保消防设施修理改造项目由守卫处审核,其余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审核
小学根据申报项目的重要性、可行性及经费预算等状况,统筹确定修理改造工程年度方案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六条 后勤管理处根据年度方案,负责编制工程概算,经方案财务处初审、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 z 市财政局批准实施
第七条 未列入年度方案又确需修理改造的项目,申请单位须填写《z 文理学院修理改造工程申报表》,由归口管理部门签署看法后报后勤管理处审核,经小学批准后实施
因不行抗力或突发事情造成的修理改造工程,经后勤管理处集体讨论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可进行应急抢修处置
第三章 施工单位确实定 第八条 根据小学规定,造价预算在 5 万元(含)以上的修理改造工程,需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其中,达到 z 市政府选购限额标准的工程项目,在 z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央组织招标;未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