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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银行风险管理部操作手册(一) (授信业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行授信业务贷前调查工作,准确把握信贷资金投向,提高信贷资产的质量和效益,实现授信业务贷前调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及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担保法》和《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等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及我行有关信贷政策和规章,特制订本操作手册
第二条授信业务贷前调查是指授信业务经办人员(以下简称客户经理)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 深入申请人和担保人的生产经营实地,通过查阅相关资料、 凭证,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现金流量、非财务因素、授信用途和担保人的担保能力, 以及业务的综合效益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的事前调查,并提出综合分析评价和综合意见,它是授信业务审查和审批的前提和依据
第三条授信业务贷前调查工作,结合在授信业务受理和调查报告的撰写过程中,必须遵循“调查尽职”和“双人调查”的原则,客户经理对授信业务调查的真实性和授信业务的风险度负责
授信业务贷前调查实行 “调查尽职”原则,由客户经理深入实地进行“双人调查” ,客户经理要求具备信贷上岗资格(即经过支行聘任,有正式文件下达的)
第四条本操作手册所指的授信业务包含综合授信、单笔授信等信用业务,具体品种包括公司客户流动资金贷款、个人客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敞口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非标准仓单)
第五条 本行授信以申请金额100 万元为起点, 100 万元— 500 万元(含)用小额授信调查报告,提供小额授信需要的资料;500 万元以上的用大额授信调查报告,提供大额授信需要的资料
具体流程为: 客户经理—部门总经理—支行分管拓展业务的副行长(法人客户报章永鹏副行长、 个人客户报王高雷副行长) —风险部尽职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