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包装法律制度第一节包装法律概述第二节普通货物包装法律法规第三节危险货物包装法律法规第一节包装法规概述一、包装概述包装是包装物和包装操作的总称
我国对包装的定义是:“为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技术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的总体名称
也指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而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的过程中施加一定技术方法等的操作活动”
商标法专利法二、包装法律法规(一)商标法——是调整商标注册、商标使用管理及保护商标专用权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先后颁布了三个商标法规:1950年7月政务院公布的《商标注册暂行条例》;1963年4月国务院颁布的《商标管理条例》;1982年8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并于1983年3月1日实施的《商标法》;为配合《商标法》的实施,国务院1983年3月10日又发布了《商标法实施细则》
排他性竞争性固定性识别性商标特征商标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指由图形构成的商标
指由特定的记号构成的商标
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文字、图形或记号结合构成的商标
包括汉字,各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外文字母以及数字
文字商标记号商标图形商标商标分类商标分类组合商标商标分类商标分类服务商标证明商标驰名商标联合商标集体商标指由一个集体组织所有,其成员可以共同使用的商标
一般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若干近似商标
指商品的质量已经过鉴定,保证或证明其质量等级的商标
指商标本身声誉卓著、影响面大,为公众周知的商标
还有联合商标、立体商标、音响商标、派生商标、备用商标等
无论何种注册商标,根据中国《商标法》规定,都应当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如采用“R”“注”等符号
指企业以自己的标记、名称登记注册的商标
商标注册的禁用条款商标注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