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共 6 页存货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等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下属各分子公司参照执行
一、物资采购(一)、物资采购业务采用部门归口办理
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由采购部集中采购,仓储部门负责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和商品收发、登记
办公用品及少数零星物资由后勤办公司负责采购、收发、登记
存货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材料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核算、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不得由一人兼任
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
二、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采购综合科根据销售预测订单结合公司现有物资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一—》生产、采购部门负责人复核批准——》分管副总审核批准——》总经理审批一一》供货一一》物资验收一一》采购结算
(三)物资储备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源
(四)按计划采购:公司市场部根据市场各片区产品需求情况预测销售计划,并编制销售计划上报,营销公司财务部根据市场部的销售计划编制销售预测订单,采购部综合科根据销售预测订单结合公司存货现有库存编制采购计划并逐步上报审批
(五)选定供应商
公司企管部按照公司合格供应商的考核标准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根据入围供应商,通过审核供应商资质条件、诚信度、供货能力、产品质量、供货价格等综合因素最终选定合作的供应商
公司每年对选定的供应商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年度资质评定,对评定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取消合作
(六)、采购合同或协议应由公司采购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签订并经总经理审批
采购部门应检查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公司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