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医风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实施细则》
二、医院要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建立医德医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
四、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制定考核的办法,定期考核
五、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医院考核、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六、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七、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八、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违反医德规范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医院工作人员禁令:一、不准收受红包、各种回扣以及以任何方式敛财,违反者按照《职业道德建设有关规定》第四条处罚
二、不准在上班、值班期间的公务场所与服务对象打麻将输赢钱物,娱乐活动不准超过晚上 12 时
违者每人每次罚款 100 元
三、工作日中午和值班时间一律不准饮酒
违者罚款 200—500 元
情节严重的除加倍处罚外并给予纪律处分
四、不准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擅自提高或降低各种收费标准
违者按照《职业道德规定》第二条、第五条处医院工作人员
廉洁行医制度第一条严格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做到“文明行医,礼貌待人”
第二条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以医谋私
第三条不准向病员及亲属索取财物、现金或乘人之危向病员及家属提出不合理要求
第四条不准私自收取病员的医疗、服务等费用
第五条不准将自已的医药费转嫁给病员
第六条不准借工作之便接受病员的贿赂和馈赠
第七条不准违反医疗制度
第八条不准以任何借口刁难、谩骂病员
第九条不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政策法规
第十条不准私自向病员推销药品(预防药品、疫苗),谋取私利
收集院内外医院服务意见管理制度第一条医院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科室有意见登记本,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季度开启意见箱
第二条聘请社会监督员,每年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