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吉林省【发布文号】吉政发〔2005〕25号【发布日期】2005-08-17【生效日期】2005-08-17【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吉林省吉林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吉政发〔2005〕25号)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发改委制定的《吉林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已经2005年8月8日省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二五年八月十七日吉林省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方案(○○省发改委二五年八月十二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快全省建设节约型社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有效缓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面临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央提出加快两个根本性转变以来,我国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取得了积极进展,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取得一定成效
但总体上看,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存在资源消耗高、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淡水、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环“”境压力日益增大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必须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损失浪费,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创造尽可能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