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森林火灾小知识徜徉山谷林地,感受绿色清新,生活在依山傍海的漂亮滨海城市,进山入林休闲锻炼是大连百姓常有的生活方式,但在享受满意生活的同时,随时可能出现的森林火灾也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市森林公安局有关专家提醒,记住森林火灾小知识,能让我们远离安全隐患
一、哪些人不能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火灾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二、在森林防火期内,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应怎么处罚
根据《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二十三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吸烟、生火取暖、野炊、送灯、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森林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发生森林火灾应如何报警
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全国统一的森林火警专用报警电话“12119”报警
报警时要注意做到:报告火情发生地所在县、乡、村及具体地名、山名;讲清火势大小或危害程度;报告报警人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方法等信息
四、郊游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1、登山游玩要注意结伴而行,行路选择宽敞、安全的大路,切忌“不走寻常路”
2、登山游玩切忌边走边看,往往很危险
3、不在山中用火,切勿乱丢烟蒂,避开引起森林火灾,发现火灾及时拨打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