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班就读管理工作细则全套资料(全套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随班就读管理工作细则为使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科学化、 规范化和制度化,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此细则
一、总则1、 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 是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措施
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大力提升全县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迫切需要
2、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特教促普教,相互结合,共同提高
3、学校、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使其逐步完善
二、对象4、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智力、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确定对象的依据是持有残疾证
5、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鉴定和筛查,未经严格鉴定的儿童不得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由有关干部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对经过鉴定的残疾儿童由学校确定,并报特教中心批准为随班就读对象
三、入学6、学校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服务,不得拒收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四、报批7、每年 9 月 15 日前各校要将残疾儿童名册和接收残疾儿童入学情况上报县特教中心审批,对新增的随班就读学生一律要交验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五、建档8、随班就读学生一经确认 ,学校和资源室必须为每个随读学生单独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1) 残疾证、户口簿复印件;(2 )随班就读教师工作手册; (3)反映随读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等方面的配有文字资料的图片
六、安置9、随班就读学生每班1 至 2 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 人
10、安置座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