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炼化公司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炼化公司生产管理,大力降低生产成本,努力较削减非方案停工,提高装置运行效率和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激发职工的工作热烈和乐观性,实现公司炼油化工装置长周期运行的目标,特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炼油(常压、催化裂化、重整、苯抽提、柴油加氢)、化工(聚丙烯、液化气及干气精制、气体分馏MTBE、乙苯/苯乙烯)等主要生产装置。 第三条 本方法对公司各厂炼油化工装置的运行周期实行统一计算,分级考核的管理方法,炼化公司机动设备部负责公司长周期运行管理和考核。各厂机动科为本厂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日常管理部门。 第四条 装置长周期运行的原则是在平安和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采纳科学的手段和办法,保持和维护设备、设施性能,延伸运行周期,确保装置实现平安、平稳、优质、高效运行。 第二章 长周期运行的有关定义和指标计算 第五条 装置运行周期:是指装置在两个停工大修之间的运行时间段(从停工大检修后延续装置进料开头至切断进料预备停工大检修止),以天计算。 “三年两修”是指装置延续运行 17 个月,运行周期不低于 510 天,布置一次大修; “两年一修”是指装置延续运行 23 个月,运行周期日不低于 690 天,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布置一次大修; “三年一修”是指装置延续运行 35 个月,运行周期日不低于 1050天,布置一次大修; “四年一修”是指装置延续运行 47 个月,运行周期日不低于 1410天,布置一次大修; 第六条 生产装置牢靠度 1、牢靠度=(运行周期日-非方案停工-装置临修)/运行周期日×100% 2、生产装置牢靠度 “三年两修”应不低于 98.5% “两年一修”应不低于 98% “三年一修”应不低于 98% “四年一修”应不低于 98% 第七条 非方案停工:是指因设备(含电气、仪表)故障或事故、操作失误以及水、电、气、风等系统公用工程等突发性缘由造成生产装置切断进料;公司根据物料平衡状况及其它非装置自身缘由布置的停工也属于非方案停工。 第八条 装置临修:在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时间内允许布置的以设备消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检验和平安阀校验及因工艺技术规矩要求(或限制)进行除焦、换剂、催化剂再生等为主的短时间停工抢修。 “三年两修”原则上担心排临修;“两年一修”临修时间普通不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过 7 天;“三年一修”临修时间普通不超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