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煤矿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煤矿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规定 (1)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爆破器材,不准使用擅自制造的炸药
(2)进行爆破工作的群采矿山、矿点,必须设爆破工作负责人、爆破员和爆破器材保管员
这些人员应了解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爆破技术和有关的煤矿安全知识
(3)凡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
(4)中、4,3 矿山,进行浅眼爆破时,应有爆破说明书
其内容包括装药量、装药结构、填塞长度、起爆方法等
(5)爆破作业地点有以下情况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通路不安全或通路堵塞;进行中深孔、深孔爆破时,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危险 1i2 边界上未设警戒;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6)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禁止穿化纤衣服;在大雾天、雷雨时、黄昏、夜晚,禁止进行露天爆破
(7)装药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用木制炮棍;装起爆药包时,严禁投掷或冲击;一旦起爆药包没装到位,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
(8)进行填塞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禁止采纳无填塞爆破;浅孔爆破时,一般填塞长度为孔深的 1/3;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堵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9)炮响完后,经过充分通风,才准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10)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没置明显的标志
地下爆破应在有关通道上设置岗哨
回风巷应设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牌子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1)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在危险区的人员能够听到、看到
爆破后,经检查确认安全时,方可发出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