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燃油热风炉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贯彻公司《安全生产制度》,针对燃油热风炉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司炉人员上岗前须经过培训,能够熟练操作后方可上岗。 第三条启动前要对热风炉各个系统及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开始做启动准备工作。 第四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第五条热风炉运行中须加强监控,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炉。 第六条注意用电安全,防止漏、触电事故发生。 第七条每月试验一次安全报警装置,确保灵敏有效,保证安全需要。 第八条定期对燃油热风炉进行检修与维护保养,发现故障立即解决并详细做好记录。 第九条使用规定燃料。 第十条仔细贯彻执行公司《防火安全制度》,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专人管理并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第十一条热风炉周围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定期检查油路系统,防止发生跑冒现象。发现火灾险情要积极扑救,并立即向安保部报告。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生产部制订和检查,报生产总监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