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施爆破作业,必需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 1
有专(兼)职平安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平安; 2
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作业; 3
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 4
爆破前必需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需撤至平安地点; 5
必需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平安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二、必需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三、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业必需在特地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 四、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平安监督员或特地负责人和爆破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员处领料,剩余爆破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任凭存放在别处; 五、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走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六、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
篇 2:爆破器材储藏与管理制度 一、爆破器材的堆放要平稳、牢固、整齐、不准倒放,堆垛应符合有关规定,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需分库储存,储存量应小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于设计容量; 二、炸药与雷管应分开储藏,两库房的平安距离不得小于有关规定; 三、库区内严禁吸烟和用火,严禁将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四、爆破器材应设专人负责管理,24 小时值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打开装有爆破器材的箱、盒; 五、严禁穿带有铁钉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 六、管理人员必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做好爆破材料的验收、发放、统计制度; 七、严守工作岗位,严格出入库、领发、 退库、销毁等手续,做到出入有帐,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做到日清月结,不得隐瞒、虚报,不做假帐; 八、发放爆炸物品时,必需检查各种证件和手续,按批准的数量发放,不得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