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爆破作业项目安全评估管理法律规范 第一 条需要进行平安评估的爆破作业项目:XX 市内进行的全部爆破工程项目均需进行爆破平安评估。 第二条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在提交申请前,应由符合《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00-2024),要求具有一、二级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平安评估。一级资质单位可进行全部级别爆破工程项目的平安评估;二级资质单位可进行 B 级(含)以下级别的爆破工程项目平安评估。 第七条 爆破平安评估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包括单位、人员的资质等级以及其有效期的评估认证; 2. 爆破作业项目的等级是否符合规定:根据《爆破平安规程》(GB6722-2024)相关规定; 3. 设计所依据的资料是否完整:根据目前执行的爆破及施工领域相关行为规程、法律规范和标准,以及专业技术成绩进行评估; 4. 设计办法、设计参数是否合理; 5. 起爆网络是否牢靠; 6. 设计选择计划是否可行; 7. 存在的有害效应及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全面; 8. 保证工程环境平安的措施是否可行; 9. 制定的应急预案是否适当。 第三条爆破平安评估的主要受理方式和步骤: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 针对担当的爆破作业项目类型,应由托付单位选择具有相应爆破资质等级与作业范围的评估单位,并提供爆破作业合同、设计施工组织计划等有关资料; 2. 经评估单位受理后与托付单位签订平安评估合同,指定 3 名具有《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相应级别与作业范围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评估活动。 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点工程、环境非常复杂或建(构)筑物特别的爆破项目,须要时应要请相关专业的知名爆破庄家参加询问; 评估前,A 级爆破项目需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爆破计划评审会,B级以下项目根据需要也可进行相应专家评审会。评审专家由相关专业和爆破专家库成员组成,普通为 3-7 人; 计划评审会和平安评估会可合并进行,会前应组织参加评审、评估的各方人员踏勘爆破作业现场; 由评估单位确定评估时间、地点,通知评估人员出席评估会,邀请爆破作业所在地辖区公安机关、行业协会、托付单位、监理单位、担当项目设计的爆破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等各方列席评估会; 评估会议由公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组长主持,托付单位承办。首先由担当项目的爆破作业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设计施工计划,须要时通过投影出示图表、影视等视听资料协作说明。再由评估人员发表评估看法或建议,与会各方可提出质询或表达建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