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物业安全事务装修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物业平安事务管理(装修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一、人员进出凭证 (一)施工作业在三个工作日以上,凭管理处办理的《装修人员出入卡》进出; (二)施工作业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含),平安岗记下有效证件进出。 二、卡证管理 (一)《装修人员出入卡》的办理 1、《装修人员出入卡》为正/副卡,装修户数量大、较为集中时宜单纯采纳正卡,但装修区域与生活区域应进行隔离,实行封闭管理; 2、正/副卡上应该按规定填写详细内容; 3、正/卡上须张贴持卡人的一寸免冠照片,并盖上管理处的印鉴; 4、在正/副卡衔接处的中心位置盖上(管理处印鉴的)骑缝章。 (二)《装修人员出入卡》使用 1、正/副卡须协作使用; 2、装修人员进入小区时,应将正/副卡同时交护卫员验证; 3、验证完毕后,装修人员将正卡带走,副卡则留在平安岗; 4、平安岗值班员有权否决无卡人员进入小区。 5、装修作业人员必需佩戴《装修人员出入卡》正卡,副卡作为装修人员出场及管理处工作人员巡查与清场的依据。 三、装修管理规定 (一)严格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作业;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作业时间:7:00-12:00 和 14:00-19:00; (三)禁止装修施工人员窜栋、窜楼、窜户; (四)对小区的装修人员,统一由指定的道口进出; (五)禁止从事装修作业的人员在小区留宿;(对确需留宿的作业人员,应由业主作出书面担保,管理处办理手续后方能留宿,每户仅限 2 人) (六)23:00 以后,未经管理处同意,施工留守人员不得再出入小区。 (七)禁止作业人员在小区、楼层自由流淌。如有违反,可移交管理到处置或令其立即离开小区。 四、装修巡查 (一)巡查时间:每班必需对小区装修户巡查 1 次; (二)巡查内容 1、作业人员是否佩戴《装修人员出入卡》,对无卡、借卡或卡、房号不全都的人员,应清理出场; 2、有无私拉乱接管线; 3、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普通按每 50 平方米一个); 4、是否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 5、有无做饭、取暖或高热灯等; 6、有无吸烟等简单引发火灾的状况发生。 7、其他。 五、装修清场 (一)作业人员必需于天天 19:00 停止作业,19:30 以前自觉从其进入的道口离开小区,同时取走自己的《装修人员出入卡》副卡。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对于未取走副卡的人员,视为未离开小区。 (三)管理处须于 19:30 集中组织人员对全部装修户清场(除批准留守人员外); (四)20:00-24:00,管理处应组织人员,对各个装修点至少组织一次巡查,重点检查有留守人员的装修点,避开装修人员擅自留宿、替换或在小区自由流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