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物业管理公司体系文件-危险作业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体系文件:危险作业管理方法 1.目的 对管辖区域内的危险作业进行监控,确保人身财产平安,杜绝事故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或相关授权人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危险作业的审批。 3.2 相关主管(主办)详细负责危险作业的指挥监督和落实。 3.3 现场平安员进行监护。 4.办法和过程控制 4.1 本文件所称的危险作业是指在小区范围内进行的高空作业、物品吊装、大件物品(超长、超宽、超高等)搬运、湿滑场地作业、非水平场地作业以及重物搬运等操作。 4.2 全部在管辖区域内公共场所进行的危险作业必需事先报公司总经理或相关授权人审批,批准后指定专人负责作业指挥、监护后方可进行。 4.3 需要隔夜施工、对顾客出行造成不便或对小区有较大影响的危险作业必需至少提前一天发布有关通知,以便顾客提前预备。 4.4 平安员在对危险作业进行指挥、监控时应首先注重自身平安。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4.5 在危险作业进行前,平安员应对施工人员交代"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6 危险作业的施工现场必需用警戒带圈出警戒区,并在显然位置放置如"高空作业,请勿逼近"等字样的标识。 4.7 平安员必需维护好现场秩序,阻挡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4.8 对于 3 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应至少设一名平安监护员进行监控。 4.9 对车辆、人行通道上方的高空作业,必需在通道两端放置警示标识,尽可能将通道临时封闭,指挥车辆行人绕行。 4.10 在危险作业现场附近停放有车辆或其他重要设施时,应尽可能移走,的确无法移走时,应实行庇护措施,避开造成不须要损失。 4.11 平安员应监督高空作业人员是否系平安带、挂平安钩、戴平安帽、穿胶鞋。 4.12 平安员应监督作业人员不行将吊绳、电缆等工作回线缠在身上。 4.13 高空作业、吊装以及需四人以上的搬运重物,须设专人指挥。 4.14 对过重的物品搬运应使用机械设备,防止对员工造成潜在的损害。 4.15 危险作业完毕后,负责监护的平安员应督促施工人员准时对现场进行清理,撤回警戒带和标识,并向审批人汇报工作结果。 5.支持性文件 JSNHWY7.0-12《平安管理程序》 JSNHWY7.0-12-05《突发性紧张事情现场处理方法》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6.质量记录和表格 《平安员巡查记录表》 《紧张事情处理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