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爱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名称 : 鞋类品质检验控制标准文件编号 : AQ-WI-QA-008 文件类型 : 指导类文件密级: 内部使用生效日期 : 适用部门 :品控部、OEM部门编 写 人:尚小学审 核 人:魏承亮分管领导:会签:总经理签发 :内部资料,不得翻印,否则无效文件修改信息修改日期申请表编号修改内容提要1.目的以全数及抽验的方式检查产品自成型结束后至装盒、配号、装箱、打包、进库、待运出厂的全部作业过程,保证产品品质正确。检验分两个方面:一为品管检验, 此为生产完成前对产品做 100%全数检验;一为产品包装结束、 进库待运出厂时, QC依公司所定的抽样比例抽样开箱检验, 目的是防止厂方将不合格产品混装入箱出货。2.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所生产销售的一般穿着用鞋(靴)3.权责QC应根据 OEM部门提供的出货计划和工厂实际生产进度, 安排最终检验时间。检验一般应安排在出运日的前两天。 除特殊情况,QC应在生产和包装全部完成后进行检验;如情况特殊,也必须在生产和包装完成百份之八十后进行检验。QC应要求工厂将待检产品按款式、颜色、配码、包装分类别整齐堆放。检验前,OEM 部门应向品控部提供待检产品 的有关物性测试记录, QC 应仔细查阅待检产品的有关物性测试记录,只有在确认所有测试项目都已完成并已达到规定要求后才能进行最终检验。检验前, OEM 部门应向品控部提供产品 最终确认样、合同、包装资料及与产品检验相关的所有资料。QC必须亲自到现场抽点箱号,工厂人员需无条件配合工作。检验以随机抽样方式进行,具体方法按AQL 标准。抽检样品应保证被检产品的代表性。4.定义婴幼儿鞋:鞋号不大于 170mm,供 3 周岁及以下婴幼儿穿用的鞋。儿童鞋:鞋号大于 170mm 但不大于 250mm,供 3 周岁以上至 14 周岁儿童穿用的鞋。附件:附着在儿童鞋上起联结、装饰或说明作用的部件。可触及锐利边缘:儿童鞋上任意部件或附件的两表面连接处形成的长度超过的可能对儿童接触产生伤害的边缘。可触及锐利尖端:儿童鞋任意部件或附件上的可能对儿童产生的突出尖端。有效跟高:后跟高度减去前脚掌着地部位厚度的值。主要部位:一般情况下为鞋面外侧、前部、主跟和包头部位。次要部位:一般情况下为帮面内侧、后部。产品分类:按穿用对象分为两类: a)婴幼儿鞋 ;b)儿童鞋。按帮面材料分为:天然皮革、人造革、合成革、纺织物、多种材料混用等帮面的婴幼儿鞋、童鞋。检验:为确定产品或服务的各特性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