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书甲方:安全负责人:联系方式:电子邮件:乙方:安全责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甲方与乙方签订了餐饮服务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指定场所(以下简称“乙方经营项目场所”)用于乙方从事餐饮服务,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海宁园区正常工作秩序,明确管理责任,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总则:乙方对在海宁园区内乙方经营项目场所的消防、交通、治安、施工、财产等所有安全工作负全责
一、消防安全1
乙方应自觉遵守消防法规等相关政府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园区及园区内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2
乙方应设立消防管理人,管理人必须建立《消防日常管理制度》,按甲方要求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对乙方经营项目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本项目场所内的灭火器、消火栓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发现消防设备异常及时反馈给甲方消控中心;3
发现火警,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并报火警且采取措施防止火情进一步扩大;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正确的方法扑灭初起火灾;4
对易燃易爆物品(油、煤气、书籍、纸质物品、汽油、化学制剂等)的存放、使用,乙方必须符合消防规定相关要求,定期检查;应对厨房的油烟管道按相关规定定期清洗,对燃气使用、油炸食品等应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并落实消防(四个能力)建设要求,防止火灾发生;5
乙方每天工作结束时,必须落实到专人检查乙方经营项目场所内是否存在火险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6
乙方在乙方经营项目场所内不允许擅自改造,如有需要,必须经过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7
乙方应遵守相关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拉、接电源线路,不准使用2000 瓦及以上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8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消防安全检查,必须服从甲方以及公安消防机构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内未及时整改,甲方有权采取要求乙方停业整顿等措施,同时对于未整改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