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厂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议双方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乙 方:法定代表人 : 甲方同意依照合同的条件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管理甲方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条件下, 接受甲方的委托, 对其进行经营管理. 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营风险均由甲方承担。第二条定义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 本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 按本条的规定为准.名称 :简称 :管理范围 :的全体员工 .营业收入 : 是指经营“”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营业性收入之总和。经营毛利: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余额。营业成本:指食品、饮料和商品等进货价。费用:是指如下费用,“”员工的工资、福利、水电以及因经营所必须的外项费用房租:是指土地房屋租赁费。人事管理 : 指公司对员工的选聘、培训、考评、解雇等管理。经营管理:指各项收费定价、经营路线、经营策略、运营所需的相关赠送或免单等。运营管理:指对员工的工作指派、检查、批评、督导、处罚、奖励等。外派员工:指由乙方调往项目地工作的员工。第二章委托事项第一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将下列事项委托给乙方管理;1、“”营业所需的各种准备,包括必要的岗位人员补充及经营定位的审修。2、“”营业中的日常运营所需的各种行政管理及其他方面的工作,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在经营中应维护甲方的利益及声誉。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期限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时限为一年、即3 年。1、第一阶段:自本协议签定生效之日起,为乙方管理人员班组搭建,人员培训、市场调研预热,广告宣传等。2、第二阶段:为营业磨合、试运转期。3、第三阶段:为经营指标正式履行期。第三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条 甲方权利 :1、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2、对“”的财务有直接管理权。3、随时对“”财务进行审计,但需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4、审查批准扩建、改建计划以及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方案。5、自营业第三阶段起,除市场特殊情况外,乙方若连续三个月份未达到经营方案所确定的经营目标,甲方有权提出更换营业总经理、或解除本合作关系。第二条 甲方义务1、及时完成各种设施环境内的装修建设,保证能够正常经营,装修档次不低于本地区同类档次同行业水平。2、及时办妥“”开展经营所必须的全部法律手续。3、提供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流动资金的数额由双方商议确定。4、保证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通讯、燃气、排水等各种基本条件的正常供应;并确保乙方作为管理者拥有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