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本标准包括范围、引用标准、卫生要求、检验方法、附录A《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导则》等部分,每个部分又包括若干具体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 天津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北京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广东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浙江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武汉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留发、杨玉芝、文颜、张法明、吴炎忠、鄂学礼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瓶装饮用纯净水的定义、卫生要求及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於瓶装饮用纯净水
2 引用标准长春纯净水处理设备- 长春反渗透纯净水处理设备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
2-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的测定GB 4789
3-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的测定GB 4789
4-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
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
10-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
11-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 4789
1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菌检验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 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 8538-1995 饮用天然矿泉检验方法GB 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17323-1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瓶装饮用纯净水 bottled pu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