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直流电焊机、架线逆变器的使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调拨站对电机车的正常调度,法律规范直流电焊机、架线逆变器的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井下各采煤、掘进单位有需要焊接工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申请,申请允许后才允许进行施焊工作;施焊时使用本单位工作用的沟通电源,严禁使用直流电焊机或土电阻。违反时每次考核 500 元并勒令立即停止使用。 2、机电科在巷道有使用直流电焊机、架线逆变器的工作,必须提前一天向调度室请示,并在当天工作时向本水平调拨站请示;运输段在巷道有使用直流电焊机、架线逆变器的工作,工作当天向本水平调拨站请示。未经请示,私自使用每次考核 200 元。 3、其余单位(立昌、通修段)施焊工作时,200m 范围内有沟通电流时,必须使用沟通电焊机。违反时每次考核 200 元。 4、紧急抢修需要使用直流电焊机、架线逆变器时,向调度室请示,由调度室通知本水平调拨站。 5、所有在有架线区域工作的单位,必须在工作范围 60m 外设置红灯。否则,每次考核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