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矿山开采承包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发包方:陕西格兰德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陈景华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文家湾花岗岩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公正协商达成全都,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标的物:宁陕县新场乡文家湾花岗岩矿(证号:************)。 其次条 承包范围:矿体掩盖层剥离、石材荒料开采工程。 第三条 承包期限:五年(**年 4 月~**年 4 月)。 第四条 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 20 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准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担当相关费用并准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 保证金及平安责任:依据作业岗位设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供应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险额为 20万元/人,保险费由甲方担当。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担当,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缘由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担当。 乙方对平安管理负全责,应对平安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置专职平安管理人员,接受各项平安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平安爱惜设备用品。有关特别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 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甲方:陕西格兰德实业有限公司(章)乙方:(签字) 住址:宁陕县广场路森林文化中心 住址:宁陕县江口回族镇江镇村江镇组 82#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托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 4 月 6 日 签订地点:陕西格兰德实业有限公司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保证平安生产,提高生产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状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共同制定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