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条件下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课程名称
高级会计学姓名
财务管理班级指导老师论文评分2015年12月3日摘要:《财会通讯》2012年6上(总第564期)刊登了禹海洋同志"基于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研究"的文章(以下简称《禹文》)
《禹文》通过例题,分别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情况,编制了控股权取得日、控股权取得日后第一年及控股权取得日后第二年的合并抵销分录,笔者通过认真研读后,发现《禹文》存在若干不妥之处,本文将对《禹文》的不妥之处提出异议并以《禹文》例题为例,进行合并抵销分录的编制
本文着重探讨了《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些实际问题的解决办法,分别介绍了企业在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特殊情况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处理:在连续编制报表时,长期投资与权益的抵消;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被合并企业合并前未分配利润是否需要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反向购买的业务中如何编制合并报表等
一、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涉及留存收益还原的问题1
编制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企业合并准则》)的规定:在编制合并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在抵销了合并方对被合并方的长期股权投资与其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后,需要做分录: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下同)"项目,贷记"盈余公积"与"未分配利润"项目,以合并方合并日会计报表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余额(即确认了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合并方"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的账面余额)为限将合并方享有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进行还原
这种还原是基于我们遵循"视同被合并方自最终控制方对企业合并各方开始实施控制时起,一直在合并方的控制之下"的原则进行的还原,但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