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卷烟厂安全管理制度交接班 QJ/AB20 --2002A/1-2002/11/01 1
1 为加强我厂交接班的安全管理,确保我厂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及多种经营各公司
交接班制度2
1 交班人员交班时应做工作:2
1 交班人员应对岗位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记入运行日志
2 交班人应向接班人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3 交接前应清洁设备和操作场地
4 交接班时发生事故,须待事故处理完、设备恢复正常后才能分岗位交接
5 将所有操作工具擦拭清点后方能移交
6 发现接班人员酒后上班或有病时,应报告领导另行指派合格人员接班
7 接班人未按时到班时,交班人应向领导报告,不得擅自离龙岩卷烟厂 200 - - 发布 200 - -01实施 QJ/AB20 -200 A/1-200 / /01 开岗位
2 接班人交接班时应做工作:2
1 接班人应按时作息,保持充沛精力,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地点
2 因故不能按时交班时,应事先向车间领导汇报
3 听取交班人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并认真阅读运行日志
4 交接班时若遇上事故发生,应主动了解事故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
5 检查清点交班人员的移交工具
6 接班之前严禁喝酒
3 交接班内容(交接双方共同参与)2
1 交接前一班的运行情况记录、操作工具和安全用具等;2
2 交、 接班人员应认真对设备共同巡查一次,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设备缺陷
3 设备、工作场所保养清洁情况
4 遇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班:2
1 事故处理或正进行重要操作;2
2 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不良;2
3 接班人未进入岗位,特别是值班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