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符号4总则5路径6气象条件7导线8绝缘子、金具9导线排列10电杆、拉线和基础11变压器台和开关设备12防雷和接地13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14接户线附录 A(规范性附录)典型气象区附录 B(规范性附录)架空配电线路污秽分级标准附录 C(规范性附录)弱电线路等级附录 D(规范性附录)公路等级条文说明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下达 2000 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经贸电力[2000]70 号)的安排,对原水利电力部 1987 年 1 月颁发的 SDJ 206—1987《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较修订前的规程有以下重要技术内容的改变:(1)本标准将范围明确为 10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以满足城市和农村供电的要求
(2)为满足城市电网供电的可靠性及电能质量日益提高的要求,1990 年以后在我国大中城市配电线路建设中逐步采用架空绝缘导线
故本次修订增加了 10kV 及以下绝缘导线设计的有关内容
(3)对交叉跨越提出了补充,补充了典型气象区
(4)原规程中某些不适合当前生产要求的章节条款,已予删除或修改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 SDJ 206—1987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天津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供电设计院、武汉供电设计院、南京电力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世森、程景春、许宝颐、刘寅初、王秀岩、刘纲、王学仑
1本标准规定了 10kV 及以下交流架空配电线路(以下简称配电线路)的设计原则
2本标准适用于 10kV 及以下交流架空配电线路的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