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老年人和老有所为调查报告精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七月份,我们根据省老龄办的工作部署,实行开会座谈、基层走访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市优待老年人和老有所为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优待老年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进展,在致力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展的同时,把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促进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进展成果,当成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来抓,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
1998 年 1 月,市政府出台了《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优待规定》),并根据省优待规定,分别于 2001 年 9 月和 2024年 6 月,两次对《优待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逐步扩大优待范围,提高优待标准
同时将老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计划,各级财政按辖区内每位老年人 1 元的标准设立老年事业进展专项资金,用于进展老年事业;将老年人优待工作作为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落实到位,监督到位
在此基础上,各级老龄部门和涉老优待职能部门相继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加强管理,法律规范服务
为调动全社会关怀、支持和参加老年人优待工作的积极性,我们一方面借助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优待规定》,通过电台节目“桑榆茶馆”、晚报专版“夕阳红”等大力宣扬优待老年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与市慈善总会办公室、电视台配合制作了一期关爱老年人的公益广告;另一方面深化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老年法下乡”、“老年文艺汇演”等形式以及开展敬老模范村居、模范家庭,敬老好儿女、好媳妇等评选表彰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出关爱优待老年人和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主要做法 1
进展养老事业,不断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一是加快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
劳动部门实行有效措施,加大征缴力度,切实保障离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