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聘请律师代理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招聘律师代理合同 托付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四川*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号:25117202410476942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一案,托付乙方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我国《律师法》及《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托付,指派 凌*伟 律师担任甲方所涉该案的 F 项(A
一审诉讼;B
二审诉讼;C
再审诉讼;D
代为协商 )代理人
若该案进入其他程序,甲方需再次托付乙方代理的,需另行签订代理合同,支付费用
二、甲方托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以授权托付书确定
三、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C 项方式向乙方交纳律师代理费: A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XX 元,大写 XX 元,此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XX 元,大写 XX 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XX 元,下欠 XX 元在本合同签订 XX 内付清
本条商定的代理费仅为乙方通过提供法律服务而应获得的酬劳
四、甲方必需照实向乙方律师讲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若甲方向乙方隐瞒案情,或提供虚假证据,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案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其有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担当
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案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其有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担当
六、甲方应乐观、主动协作乙方工作,并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看法,提交有关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该准时通知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