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案件用概述在行政诉讼中,假如当事人对行政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时,假如涉及行政判决书的确认、撤销或者变更,法院可以进行行政判决书的再审程序
行政判决书再审是行政审判的重要程序之一,在办理行政案件中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行政判决书再审的法律依据行政判决书再审主要依据中国《行政诉讼法》
其中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认为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存在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五十条则规定:“下列行政行为或者其他具有行政效力的决定和具有特别程序的规章,当事人可以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二)具体行政行为的时效已经届满,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确认、撤销或者变更的行政行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四)依法应当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具体行政行为,未听取当事人意见或者未能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的;(五)其他需要依法进行诉讼程序确认、撤销或者变更的行政行为
”行政判决书再审的案由行政判决书再审主要有以下几种案由: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诉案件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案件
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确认、撤销或者变更案件
法院可以就具体行政行为的确认、撤销或者变更进行再审
未听取当事人意见或者未能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具体行政行为案件
行政机关在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时,应该依据法律规定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假如没有听取或者未能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要求进行再审
其他需要依法进行诉讼程序确认、撤销或者变更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