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调度室调度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位职责 第 1 条 仔细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安全指示、指令,严格遵守各类安全规章制度
第 2 条 在主任领导下,根据矿井生产作业计划,严格按“三大规程”协调矿井均衡生产,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
第 3 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掌握当班矿井生产作业地点、实际出勤人数和安全生产情况
深化生产现场,狠反“三违”
第 4 条 做好自保、联保及互保工作
掌握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和避灾路线,当矿井发生重大灾害或事故时,根据事故汇报程序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在矿领导和值班领导的指挥下,协助主任组织并参加抢救工作
第 5 条 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对上级的调度通报,指令要及时准确无误的向有关单位传达落实;对基层单位反映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对于重大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 6 条 负责监督检查本班(组)人员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并负责本班(组)当班调度工作的各项记录,确保记录清楚无误,为矿、室领导提供可靠、详实的资料
第 7 条 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素养和业务技能水平
第 8 条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带领本班(组)人员仔细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责任追究 第 9 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调度室调度班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干警、职工、学员或者强令干警、职工、学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干警、职工、学员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隐患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实行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 10 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调度室调度班长行政记过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