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财税收入实行目标管理通知根据省、州财税工作会议及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经讨论,决定对年财税收入年度任务和财税收入均衡入库实行目标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管理任务 (一)考核任务 全年财税收入考核总任务为 15000 万元
其中:县国税局 10500 万元;县地税局 3500 万元(不含省级固定收入,“小三税”上划收入);县财政局 1000万元
(二)预算任务 财税收入预算任务按年实际完成情况,剔除列收列支非财力性因素,核定任务为 18359 万元
其中:县国税局 12770 万元;县地税局 4217 万元(不含省级固定收入,“小三税”上划收入);县财政局 1372 万元
(三)目标任务 全县财税收入目标任务为 20000 万元
其中:县国税局为 14300 万元;县地税局为 4300 万元(不含省级固定收入,“小三税”上划收入);县财政局为1400 万元
二、分季考核预算任务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分季考核入库比例一致,比例分别为预算任务的 25%
三、奖励办法 (一)奖励条件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必须完成各自预算任务,否则用次年征收经费抵扣其任务缺口;完成各自相应任务后猎取相应奖项,否则仅计算征收经费
(二)奖励标准 1、目标管理奖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 3 家完成各自考核任务时,给其领导班子成员奖励 30000 元;完成预算任务后,给其领导班子成员另奖励20000 元,超预算收入按每超过预算任务一个百分点,相应增加该单位班子成员奖金 3000 元;完成目标任务后,给其领导班子成员贡献奖 30000 元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超预算任务奖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超额完成预算任务数的,按其超额部分地方可用财力的 30%奖励到单位
3、奖励兑现
目标管理奖、超任务奖在年底结算期间兑付
如因政策性原因引起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