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辽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合同编号: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辽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 辽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一、行业指导价名录及其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 5,000 元-30,000 元/件,上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 万元以下部分(含 10 万元)收费比例为 8%-10%,收费额不足5,000 元的每件按 5,000 元收取; (2)10 万元至 50 万元部分(含 50 万元)为 7%-9%; (3)50 万元至 l00 万元部分(含 100 万元)为 6%-8%; (4)100 万元至 500 万元部分(含 500 万元)为 5%-7%; (5)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部分(含 1,000 万元)为 4%-6%; (6)1,000 万元至 2,000 万元部分(含 2,000 万元)为 3%-5%; (7)2,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部分(含 5,000 万元)为 2%-4%; (8)5,000 万元以上部分,为 1%-3%
3、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台)案件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根据上述标准执行
假如涉及到多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按上述标准的 2 至 4 倍收费
上述收费标准是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根据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给予适当优待
4、代理仲裁案件,根据代理民事诉讼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申诉 代理民商、行政申诉案件可参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费,上浮不超过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