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掉了怎么办【篇一:无书面租房合同可否解除】读者:王洪湾王洪湾读者:你和该公司之间是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主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在租房合同终止时返还租赁房屋的协议。在这种合同关系中,房主的特权受到承租权的限制,即:房主转让租赁合同未终止的房产,租赁合同对新房主继续“”有效,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如果承租人主张购买租赁房,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优先购买权。但是,未签订书面租房合同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该条中的合理期限如何解释,最高人民法《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房主转让租赁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因此,合理期限应为三个月。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房主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于合理搬家期限届满时生效。合同依法解除之后,承租人应当搬家,返还租赁房屋。【篇二:房屋租赁合同起纠纷该如何维权?】李冰律师:房屋租赁合同起纠纷该如何维权?本期介绍:租房子,不少外出打工者首先办理的事情。房东把房子租出去,成为一种创收途径。租客在租房过程中,遭遇换房东,升租金,换锁等事情,发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候,租客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具体应该如何处理?我们有幸地邀请到了上海合同法专家—李冰律师参加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专“访,以下欢迎李冰律师来为我们专业解答房屋租赁合同起纠纷该如”何维权等相关问题。访谈嘉宾:李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汇盛律师事务所。李冰律师2001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已有十余年专职律师工作经验。李冰律师积累了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的丰富经验,擅长公司合同管理,对合同管理流程设置、各类合同审查及法律风险防范,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李冰律师已独立办理上述专业领域疑难、复杂诉讼案件数百起。咨询热线:400-033-5970(来电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网)访谈内容:1、法律快车网:李冰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接受法律快车专访组的访谈。房屋租赁合同中,租客和房东容易产生纠纷。房屋租赁合同期内,房东把房子卖了,新房东要求租客搬家,租客应该怎么做?“”李冰律师: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继续对新房东及租客有效,即新房东需要继续按租赁合同履行房屋的出租义务。而且,对于该房屋,租客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原房东在出售前没有通知租客,租客还可基于优先购买权被侵犯向原房东主张相应权利。2、法律快车网:在房屋租赁合同期内,新房东说每月涨房租两百元,若租客不愿意多缴纳房租,就要退房,租客如何处理?李冰律师:基于已经生效的租赁合同中约定了明确的租金标准,因此新房东必须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对于要求增加房租的无理要求,可直接予以拒绝。3、法律快车网: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补充条款中约定待出租人找到下一个承租人时候,承租人可以提前退租并无须承担违约责任。而租客因涨房租而决定退租后,房东以合同期内未找到下一个承租人不同意退租,也并没有免除租客的违约责任。租客应该怎么办?李冰律师:提前退租的约定即合同的提前解除(终止),但解除合同的前提为找到新的承租人。如没有找到新的承租人,则无权提前退租。因此,建议租客帮房东找一个新的承租人,以达到提前退租的条件。需要说明的是,在合同履行期间,房东无权单方提出涨房租,对于其无理涨价要求租客可以不予理会。4、法律快车网:若租客没有找到其他承租人,又因外出工作,错过缴纳房租的日期,被房东换锁。然而房屋租赁合同中条款规定迟延房租,每日加收滞纳金一百元,超过三日仍不缴纳,视为终止合同和放弃屋内所留物品所有权。若租客迟延三天缴纳房租,被房东换锁了。租客如何处理?李冰律师:上已述及,在合同履行期间,房东无权单方提出涨房租,因此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