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制冷机组的安装及试运转第 2
1 条制冷机组系指包括压缩机、电动机及其成套附属设备在内的整体式或组装式制冷装置
2 条制冷机组应在底座的基准面上找正、找平
3 条制冷机组的自控元件、安全保护继电器、电器仪表的接线和管道连接应正确
4 条制造厂出厂但未充灌制冷剂的制冷机组,应按有关的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充灌制冷剂;设备技术文件上没有规定的应按以下的顺序进行充灌:一、气密性试验;二、采用真空泵将系统抽至剩余压力小于 5
3332 千帕;三、充灌制冷剂并检漏
5 条制冷机组的气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当按表 2
5 的规定区别试验压力为高低压系统有困难时,可统一按低压系统试验压力进行系统气密性试验;二、在规定压力下保持 24 小时,然后充气 6 小时后开始记录压力表读数,再经 18 小时,其压力不应超过按下式计算的计算值
如超过计算值,应进行检漏,查明后消除泄漏,并应重新试验,直至合格
AP=P-P=P*(1-(273+t)/(273+t))(2
5)12121式中 AP—压力降(兆帕(公斤力/厘米 J)P1--试验开始时系统中的气体压力(兆帕(公斤力/厘米 2))P2--试验结束时系统中的气体压力(兆帕(公斤力/厘米 2))*—试验开始时系统中的气体温度(°C)2t2—试验结束时系统中的气体温度(°C)三、气密性试验中应采用氮气或干燥空气进行系统升压
气密性试验压力(兆帕(公斤力/厘米 2))制冷剂高压系统试验压力低压系统试验压力R717\R221
176R1210
98R110
196第 2
6 条制冷机组的气密性试验合格后,应采用真空泵将系统抽至剩余压力小于 5
332 千帕(40 毫米汞柱),保持 24小时,系统升压不应超过 0
667 千帕(5 毫米汞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