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处理原则:1.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浸泡于 1mol/L 氢氧化钠溶液中作用 60 分钟再按处理流程进行处理。2.应根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方法。3.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的规定。4.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5.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清洗、消毒、灭菌,CSSD 不同区域人员应按要求防护着装。6.设备、药械及耗材应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其操作与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可重复使用诊疗器械、器具、物品处理流程;七个环节:回收---- 分类---- 清洗---- 检查与包装---- 灭菌---- 储存---- 发放(一)回收:1、器械、物品使用后,科室及时用常水冲洗明显的污物,避免干燥,封闭暂存。2、供应中心(室)工作人员定时、按照规定的路线、使用专用封闭式回收车(或箱)回收至科内。3、回科后,与清洗人员交接物品数量,避免在科室清点、核对污染器械、物品,减少交叉感染。4、每次回收后,清洁消毒回收车(或箱),干燥存放。5、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和医疗废物不得回收到消毒供应中心(室)再转运处理。(二)、 分类:1、 按个人防护要求着装,与下收人员交接回收的物品数量。2、 根据器械的不同材质、性状、精密程度、污染状况进行分类。3、损伤性废物投入到锐器盒内,感染性废物投入 xx 污物袋内。清洗:1、按个人防护要求着装,不同类型的器械、物品,采用不同的清洗方法(包括手工清洗和机械清洗)。2、耐热、耐湿的器械、物品宜采用机械清洗方法。3、精密、复杂的器械应先手工清洗、超声加酶洗,再用机械清洗方法或手工精洗。4、清洗基本流程:预洗(自来水)—→ 清洗(手工或机械+酶)—→ 漂洗 1(自来水)—→ 漂洗 2(去离子水或蒸馏水)—→ 消毒—→ 润滑(水溶性油)—→ 干燥(烘干或擦干)(1)预洗(3-5min):用流水去除明显的污物(若污物变干,可多浸泡几分钟)(2)酶洗(2-5 min):酶可快速分解有机物,抑菌防锈,自然降解,无残留,水温 20~40℃,带关节的器械尽量打开。已凝固或污染严重处水面下刷洗。(3)漂洗:先用自来水,再用去离子水或蒸馏水。(4)消毒:首选机械热力消毒或 75%乙醇、含氯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