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困难遗属补助发放方案一、制定背景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重大自然灾害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应对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地方实行抗灾救灾应急预案,并根据规定组织实施
其中,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抗灾救灾应急预案要制定灾害救助、重建和恢复生产的具体措施,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抗灾救灾组织体系
此次困难遗属补助发放方案的起草,是为了实现国家对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困难遗属开展抗灾救援工作,协助其缓解生活困难和恢复生产能力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遭受国家公布的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直接人身伤亡的困难遗属,包括以下对象:1
直接死亡的人员遗属;2
直接重伤的人员遗属;3
直接轻伤的人员遗属中,通过申报有生活困难、生产能力严重受损或完全丧失的
三、申请条件困难遗属需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符合适用范围的对象;2
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
未达到领取国家社会救助的条件
四、申请流程1
登记信息当地政府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公布困难遗属名单,告知遗属需要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需要登记的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受灾情况、受灾证明材料等
信息审核政府相关部门应在登记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对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包括:符合补助条件的遗属名单、审核未通过的遗属名单
发放补助政府对符合补助条件的遗属进行补助发放
补助金额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五、补助标准1
死亡者遗属:补助标准为 30 万元人民币;2
重伤者遗属:补助标准为 20 万元人民币;3
轻伤者遗属:补助标准为 10 万元人民币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六、补助资金来源补助资金由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财政承担,其中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根据 1:1:1 的比例分担
国家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