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电动出租汽车充电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公司名称日期目录一.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3-1.4 应急工作原则-3-二.危险源分析-5-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6-3.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员-6-3.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职责-6-3.3 应急救援响应程序流程图-9-四.预防与预警-10-4.1 危险源监控-10-4.2 事故预防措施-10-五.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12-5.1 公司员工培训-12-5.2 电动汽车车主培训-12-5.3 演练-12-六.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14-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15--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对充电桩使用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对潜在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进行预案分析并采取合适的响应,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结合本公司现有的设备特点和设备使用情况,特制订本预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了规范分布式充电桩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单位应急救援职责,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映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及时有效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根据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 13 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9]第 6 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5]第 28 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 69 号)-2-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6]第 88 号令);(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7]第 16 号);(7)《陕西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陕安委会发[2010]9 号);(8)《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 44 号);(9)《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 74 号)(10)《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第 42 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发[2010]39 号);(1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