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宾市学校安全检查清单编者按:依据《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川公发〔2015〕43 号)、《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试行)》(2015 年)、《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4 年)、《宜宾市教育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设标准指导意见》(宜教体发〔2015〕66 号)、《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标准》(2015 年修订),为方便我市学校安全检查工作,特将安全教育、安全档案、三防建设、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物安全的必检内容归纳如下:一、安全教育第一课堂1
课时:义务教育阶段:《生命
安全》小学每周 3 课时初中一年级每周 2 课时,初二、三年级单周 1 课时、双周 2 课时
高中阶段依托现有学科将安全教育融入到教学各环节
教材:是否有专门的安全教育教材
师资:是否有专门的安全课教师
教研:是否开展专题教研活动、集体备课
评价:是否采取考试、考查、演示、竞赛、成果展示、小作文、档案袋等其中一种评价方式
2第二课堂1
是否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如专家讲座、主题班会、演讲赛、辩论赛、模拟法庭、文艺演出、社会实践;手抄报、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软件平台宣传等
是否对教职员工开展安全培训
二、安全档案1
《安全日志》填写是否属实、详尽
我市《安全日志》序页有填写说明
安全管理过程资料、图文资料是否分门别类建立档案
三、三防建设1
学校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
设置、配备、聘用、管理情况应报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学校保安员应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择优聘用,实行由派驻的保安服务公司和学校双重管理,日常管理以学校为主
普通高等学校应设有校医院或卫生科,其余学校设卫生室
保安员应当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师生员工总人数少